雖然景氣不好,工作難找
但是現在待的這間公司
實在是很OOXX
對我來說 工作除了是要賺錢
還要樂在其中,享受成就感
但是,在這間公司完全找不到
只有不被信任的感覺
當初面試時,沒把條件談清楚
前一陣子開始加班了
才跟我說我的pay是責任制,沒有加班費
然後上班時間從八點~五點
突然之間要改成九點到六點
原因只因為老闆說:
公司的客戶都是國外客戶
他自己常常都工作到十一.十二點
早上比較晚進公司
所以要把上班時間延後
唉,講難聽點,就是不信任
時間到了打卡下班
卻跟我說叫我不要那麼"準時"下班
這樣對公司來說 會覺得這個員工沒有向心力
那麼,請問我多東摸西摸個十分鐘,你就比較爽ㄇ?
馬的勒 莫名其妙
然後什麼都要省
不給士兵子彈,要叫士兵上戰場
申請一隻紅色奇異筆
一個月了還不見影子
我用的文具全部是自己的
若不是還有小孩要養
老娘早就不幹了
現在有去面試了幾間公司,
想請問一下,要怎麼跟老闆開口說要離職又不會撕破臉?
要幾天前提出?
以我的年資,勞基法是規定十天
但是有些公司會要求一個月前提出
可以請媽咪們給我建議ㄇ?
以下是剛去上班時的相關文章
http://www.babyhome.com.tw/mboard.php?op=d&sID=3027448&bid=6&r=
基本是 就直接口頭+mail方式跟老闆說!~
(怕口頭說 老闆賴掉 說不知道!有mail可以當憑證!)
只要提了 老闆不爽 也不管他囉!~所以撕不撕破臉~也沒輒了~不管他囉!
公司的要求和勞基法 是以勞基法為主~
所以 提出10天後就可以走人!
(除非你覺得公司很ok要配合公司 就隨您囉!)
不過 我是絕對不會配合公司找新人了那種~
那是公司該煩惱的事情~不要賴在要離職人上面~
要是公司好的話 誰會想要離職呀~
交接清單寫一寫 時間到 我就閃人了~
(觀感不好一點 我離職後 馬上就不接 也不回答這間公司新人打來的電話!~誰理你!)
最好是選在拿薪水那幾天離職啦!~免得 人家給的不乾不脆!
還會因為各種理由 推拖拉!~造成困擾~
這樣起碼拿足一個月了 就不會太煩惱剩下幾天的薪資!~不會痛太久~呵
我們公司老闆也是~明明準時五點下班~
也是叫我們 不要這麼準時~
OX咧~還要接小孩 還要回家休息~我幹嘛沒事找事 留在公司~所以才不理他咧!~
我們公司是 業務和內勤人員 上班時間差45分鐘~
所以 業務會覺得 他們回來 找不到人商量討論事情!~
我們會覺得 甘我屁事 要找我們 不會提早說喔~為何要配合你回來!~
我才不要咧~不然 你早上早點到公司 我們也可以配合你呀!~
人就是這樣 多待幾分鐘在公司 事情就會做完嗎?
扯東扯西 聊天講話 有甚麼意思~真是的!~
**確實有聽過大廠的主管 對於這種 準時下班的員工 稱之為米蟲..好慘..
所以 無所不有囉!~找到更好的工作 就趕快離開這種不優的公司!~
(原作者於 2010-09-03 19:40:55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