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夫妻有辦理財產分開嗎??

第二狼生~~
品媽媽~~ 2010-08-06 11:11:49 版主 474

我跟我老公說9月底年一定要辦好~~

想要有經驗的人跟我說一下辦理的流程(詳細的流程)

因為網路上寫的都很文言文 有的都不懂意思!

我主要是針對房子的部分而已

其他的動產(車子.戶頭)我都不在意

因為老公友幫人家作保 我每天過的膽戰心驚的!

錢在賺就有 但要買一間房子真的是很難(雖然房子買沒多少錢)

但總是個棲身之地(女人嘛!你們懂得...很怕失去..)

好不容易遊說到老公"不太"反對了!

但沒有太多假可以請 所以希望一次到位!

我住中和環球這邊 請問我是要取哪各法院辦理??板橋嗎??

有人知道詳細位置嗎??

我準備的東西是要網路上面制式的表格 還是可以用自己的方式自己列表!

有人知道請不吝嗇告訴我~~感激不近!

一各深怕到了4-50歲失去一切 還要從零開始的人~~

於2010-08-06 12:12:39 補充發言
我知道民法是修法了! 4樓媽媽 但只細看並沒有完全保障乙方~~ 丙方把甲方的財產拿完之後 還可以跟乙方另外請求賠償250萬ㄟ.. 並沒有完全保障阿! 而且現在的法律 看了那麼多新聞 我想我還是相信白紙黑字的法院公正夫妻財產分開最有保障! 當事情發生後 現在的法院判決都往往不符合實際所希望的! 我只想守住辛苦買來的房子 外加我自己買的房子! 2間房子 1.5是我的名字(一間我的 一間聯名) 若共同持有 做保出事那將會很慘.... 謝謝你們的回答!
savigi1
savigi1 2010-08-06 11:25:01 #1F
 

跑一趟最近的法院問吧

法院都有志工 會很熱心的教導填寫

難的不是填表格 跑公證處公證

難的是先生願不願意和你這樣做

Amanda
Amanda 2010-08-06 11:25:16 #2F
 

民國8*年就改成夫妻財產分開制了..除非特地登記為合併或是你當人家保人.不然另一半的債務是不會互相影響

擔心的話可以再打去法院確認

nagahara
nagahara 2010-08-06 11:38:09 #3F
 

法院有志工可詢問

版媽辦一下比較安心

因為婚前的財產老公雖然無法獲得

但婚後共有的都會有影響

例如婚後才買的房子就是

kkkkkkkkk
kkkkkkkkk 2010-08-06 11:41:59 #4F
 

看來還很多人不知道

民法後來修了

http://www.lawnet.com.tw/asp/ePaperDetail.asp?epID=311

債務人即得代位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

  求權以保護自己之權利。

Amanda
Amanda 2010-08-06 12:53:24 #5F
 

如何辦理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

壹、聲請人先向法院服務中心售狀處購買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聲請書,並依聲請書及附件上所載逐欄詳細填寫,並載明連絡電話號碼。

貳、檢附之文件:

一、夫妻財產制契約書。

二、財產清冊(財產目錄):

(一)不動產:

1.向不動產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及建物(房屋)之登記謄本各一份檢附,並依據土地及

建物登記謄本上之記載,填寫於「財產清冊」(財產清冊應載明事項,如漏載或書寫錯誤而為登記,不生登記之效力)。

2.財產價值證明──如稅單(須最近年度可看出房屋、土地現值之稅單)或買賣契約影本。

(二)存款:存款簿、定存單、銀行或郵局開立之存款證明等。

(三)其他有價證券:

1.股票──提出股票公司開立持股證明。

2.股權──提出營利事業登記事項卡影本。

三、最近戶籍謄本──向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申請。夫妻設籍在同一戶內者,僅需檢附一份;如夫妻不在同一戶內或各有其住所時,必須夫妻各檢附一份戶籍謄本。

四、國民身分證影本──夫及妻之身分證正、背面影印本各一份。

五、依聲請登記財產之價(金)額,向本院收費處繳納聲請費。

非訟事件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項規定,聲請費用依左列標準徵收:

(一)未滿新台幣一千五百元者,每件聲請費新台幣九元。

(二)新台幣一千五百元以上未滿三千元者,每件聲請費新台幣十五元。(三)新台幣三千元以上未滿一萬五千元者,每件聲請費新台幣三十元。 (四)新台幣一萬五千元以上未滿三萬元者,每件聲請費新台幣四十五元。(五)新台幣三萬元以上未滿十五萬元者,每件聲請費新台幣九十元。(六)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上未滿一百五十萬元者,每件聲請費新台幣一百五十元

(七)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上未滿三百萬元者,每件聲請費新台幣三百元。(八)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上未滿六百萬元者,每件聲請費新台幣六百元。 (九)新台幣六百萬元以上未滿九百萬元者,每件聲請費新台幣九百元。(十)新台幣九百萬元以上者,每件聲請費新台幣一千二百元。

六、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後,為變更登記、重為登記、廢止登記者,每件聲請費均為新台幣一百三十五元。

七、聲請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應夫妻親自到場並攜帶前列一至四項文件及國民身分證、印鑑章到法院登記處辦理。

圖解媽媽百科

特別企劃

培養雙語兒童,讓孩子贏在起跑點!這樣在家營造沈浸式英文環境
培養雙語兒童,讓孩子贏在起跑點!這樣在家營造沈浸式英文環境

培養雙語兒童,讓孩子贏在起跑點!這樣在家營造沈浸式英文環境

女人40歲還不到放棄的時候,抓牢髮根黃金救援期!理科太太:「妳的頭髮很可能還有救!」美國最新AI養髮液82%有感豐盈!
女人40歲還不到放棄的時候,抓牢髮根黃金救援期!理科太太:「妳的頭髮很可能還有救!」美國最新AI養髮液82%有感豐盈!

女人40歲還不到放棄的時候,抓牢髮根黃金救援期!理科太太:「妳的頭髮很可能還有救!」美國最新AI養髮液82%有感豐盈!

媽咪投票趣

若地震房倒,能返家5分鐘你會拿什麼?

※可複選1~4個答案

精選專題

more >
親子共玩好點子 玩樂童年起步走
親子共玩好點子 玩樂童年起步走

親子共玩好點子 玩樂童年起步走

聊天 熱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