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媽咪們的看法
今天我帶著1.5歲的兒子去逛一間雜貨五金文具行(東西賣很雜的那種賣場)
逛沒多久就聽到櫃檯前發生一些爭執的聲音
好奇心驅使我走近離櫃檯最近的貨物架邊聽邊了解櫃檯發生什麼事情
原來有個媽媽帶著2個小孩(一個大約4歲,一個大約2歲多)在櫃檯跟老闆道歉
因為她回家之後發現她大女兒手上拿了一組"卡通造型的橡皮擦"
她拿出結帳收據(那家店免用統一發票,只有長得像發票的收銀收據)核對一下
發現那組橡皮擦並沒有被結帳,因為她並不打算買給大女兒
所以她又帶著2個女兒回到賣場打算還給老闆
並告訴大女兒要跟老闆說對不起,她不是故意的,以後不敢亂拿東西了
我想,當初那位媽咪的用意應該是想要給大女兒一個機會教育,不可以拿不屬於自己的東西
帶著2個女兒回到賣場跟老闆說這件事情並打算退回橡皮擦時
那位媽媽一直跟老闆說對不起,是她沒有把女兒看好,而且她也教訓了女兒
同時也帶著女兒回來還東西並道歉,希望老闆原諒她女兒
沒想到老闆竟然說要報警來處理!!!
那位媽媽有點錯愕,就跟老闆說她很誠心誠意的道歉,也把東西原封不動退還回來
對於一個4歲的小孩來說,搞到要報警會不會太誇張了一些?
後來媽媽就說,好,那這個橡皮擦我買了,多少錢?
老闆說不賣,偷東西就是偷東西,很堅持就是要報警處理
那位媽媽一直求老闆不要報警,偷竊是公訴罪,對於一個4歲小孩這樣做適合嗎?
老闆什麼都不管就是打電話報警了,那位媽媽也沒有離開現場,一起等警察來
警察來了之後,大女兒看到警察叔叔來,嚇得大哭,一直抱著媽媽說她不是故意的,她沒有偷東西
大概問了情況,是覺得老闆有點小題大作
但是老闆很堅持要對4歲小女孩提告偷竊,還說警察是不是要吃案?
沒辦法,警察只好帶著那個不知所措的媽媽跟2個小孩回警察局...
我在旁邊覺得很生氣,連賣場都不想逛了
對於一個4歲小孩來說,這是一個機會教育
所以她的媽媽才會帶著小孩回來賣場把東西還回來並要女兒道歉
老闆有必要搞得這麼嚴重嗎? 這樣處理方式對於小女孩是不是有嚴重的心理影響?
我想問媽咪們,那個小女孩被告偷竊真的會成立嗎? 會不會有案底?
還是對於幾歲以下的小孩是有些法律上的寬恕呢?
那她的父母會不會連帶受到什麼樣的責任?
偷竊是公訴罪沒錯~
但在四歲小孩身上頂多是會請他的父母去上幾堂課
然後回警局做筆錄~就這樣~!!
那個老闆真的有點誇張~他就不要有小孩~他就不要有孫子輩
都已經道歉了還一定要叫警察~叫了警察他的生意會比較好嗎
真的很離譜耶
幫忙推一下...我也想知道版媽問題的答案...
有沒有媽媽可以解答一下...
我想若當我發現我小孩有這樣行為時
我可能也會跟版媽筆下的媽媽一樣到現場道歉,退回東西!!
甚而賠償!
我知道偷東西是不對的! 這是不爭的事實,問題是...
小孩也來道歉了,家長也是主動告知,並糾正自己小孩的行為
重點是這個小孩要學到一次教訓,只是才四歲的小孩,他的教訓一定是
要到警局甚而留下紀錄嗎?? 感覺上確實是嚴重了點!
(雖然報警沒有錯....)
當然這是我的看法....
有版媽有其他看法嗎?? 要是您是店家....您會怎麼做吶??
其實這 提告 很麻煩
因為他有歸還 而且孩子在母親不知情下 就帶回家
但是有歸還 其實法官頂多 判賠 賠錢付一付
總不能 教小孩去坐牢吧
其實 母親有發現 有帶孩子當面道歉 並歸還 有意想賠償
如果我是法官 店家 也太不留情面
似乎有點誇'張
我以前在超市上班 我還抓到 一個阿婆偷拿東西
他先付一一包的錢 另一包是被我發現 財當場逮住他
之後去法庭 法官也是看在他年紀大 判賠賠償金 解決
所以.....應該還好
那家賣場
我以後也不會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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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是4歲以下的小孩
我個人認為還有很多不懂"物權".所以會因為喜歡就拿走不屬於自己的東西.這是可以教育和原諒的
我兒子2歲半前比較沒有物權的觀念
去年5歲多.曾經1次在全聯裡跟我要求買糖果.我說ok
我還在選購物品.他又說要坐投幣車車.我給他10塊錢先去門口坐
結果我結帳之後要上車時.發現他手上抓著那包我答應給他買的糖果->他衝太快想玩忘了.警報器也沒响......
然後.我就拿錢叫他自己去跟店員說對不起&結帳......
就是因為有這種人~有時真ㄉ攪ㄉ我們真知不到底該怎麼做~又怎麼教~
不過我還是會跟那位媽咪ㄉ作法一樣~如果真讓我碰到這種店家被帶回警局我也會接受~因確實自己ㄉ孩子錯在先~所以就自認倒楣~以後就自己多注意ㄅ~
不過我想這種人應屬極品ㄅ~碰到ㄉ機會應該不多~真ㄉ碰到就當消災ㄅ~希望那位媽媽和孩子能早日忘卻不愉快~
(原作者於 2010-08-04 00:55:36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