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因為你勞保退保了.
失業補助金,是看你勞保保額的60%,70%,80%給付的!
請領失業補助金需要:
1.公司勞保繳費證明.
2.公司開立之非志願離職單.
3.身分證.
4.戶口名簿<== 看你養幾個小孩或老人可以最高可以領80%.
5.銀行帳戶<==他是用轉帳的.
~辰爸~
可向勞保局提出,由勞保局確定後就會發給你自願離職證明,可以請領
我的公司在09年10月把我辭退並退保,拖到10年01月才給我證明,我從1月開始申請,到上禮拜去做了最後一次認定,嶺滿六個月
期間因為生了寶寶,補了申請書,從第四個月開始領70%
你只需要拿著非自願離職證明和身分證到全省的就業服務站辦理失業認定,就可以申請了~其他什麼都不需要,重要的是那張"非自願離職證明"
如果有撫養要帶戶籍謄本去給他們
(原作者於 2010-07-19 23:27:37 重新編輯過)
好運罩我
失業補助可以領六個月 找到工作不會叫你還
反而會給你獎勵
獎勵的部分 我印象中好像是這樣 不對歡迎糾正
例如說 你的平均薪資是20000
你在第五個月找到工作
那你前四個月可以領20000x60%
第五個月你找到工作後 勞保局會發給你20000x60%/2 的獎勵金
也就是剩下兩個月的一半 好像在多久以前找到 還有獎勵的樣子
如果你去申請 會給你一本黃色的本子 裡面都會寫的很詳細
不過因為我是領滿六個月 所以沒印象那個是怎樣了
一次一次領
你第一次去登記後14天 還要再去一次 那次就會給你下一次認定的單子
第一個月不需要找工作的證明 第二次認定 就要你提出證明並告訴你認定期間和你需要回來繳那張單子的認定日期
每次都要有兩個找工作的證明 只能本人去認定
第一次申請要填比較多東西 還要你寫履歷表
之後的認定就是拿著單子給他 他登記好後 再給你一張空白的單子
你就可以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