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內的兩場車禍,
真是讓我對"出門"產生陰影~
不管是騎車開車或是坐車,
只要附近有車有一點"疑似"要撞過來的樣子,
或遇上車速快又愛蛇行的車,
就會很驚恐!
整個人會突然嚇到,腿會發軟。
這是我的車禍後遺症。
在這邊我要記錄一下這兩次車禍的心得:
(什麼報警或叫救護車還有做筆錄保留收據等等一定要做的就不多記錄)
1.傷者至醫院急診當天,記得請醫院開立"診斷證明書"
這次我以為補開證明書很簡單,沒有立刻請醫院開(奇怪醫院也不會主動詢問)結果補開診斷證明書還要再掛一次門診,醫生才能調相關醫療紀錄開立,既花時間又花錢,大醫院跑一趟就花我三個多小時,還有預先掛號也是拖那麼多時間。
2.如果是對方受傷,做完筆錄一定要去醫院探視了解一下情況,
但不要說觸楣頭的話!
這次對方來探視我時,不知道要說什麼,居然說了一句:
"剛剛真是好險,聽說上次才在同一地點撞死過一個人"
可知我躺在那邊的心情是如何?
但後經承辦派出所員警證實,就恰恰好同一地點,那次水溝有水,
有個人自己撞到掉入水溝就這樣上天堂了。
可知我頭皮一陣發麻,再也不想經過那案發地點。
3.車禍那天穿的衣服要丟掉!
有人來探視我時提醒我的,原本老公都已將衣物清洗乾淨了說,
就當作過一個運,把它丟了也好,只是丟了衣服,
那鞋子還要不要啊?
剛好骨折的地方就是腳趾。
4.關於調解委員會:
上一次的車禍,因私下和解不成顧對方提送調解委員會處理。
這是最方便又不囉嗦的方式,請務必這樣做。
但去調解委員會又是如何處理的呢?
原來,調解委員會並不管雙方的肇事責任,也無所謂按比例分擔責任,
它(調解委員會)只是一個居中協調者,
雙方當事人坐下來,
調解委員問: 你們要要求什麼賠償?
對方便說一個數字,例如:十萬元。
調解委員問:這十萬元包含車子修理,醫療費用嗎?
對方會說包不包含? 例如:已包含。
調解委員:那十萬元你們可以接受嗎?
我們就要回答,覺得可以接受就可以簽和解書,
但不接受就要說不合理,為什不能接受的原因。
調解委員就是在當"中間協調者",讓這場對談能夠和平解決收場。
不要以為調解委員會案責任分攤比例來計算誰要付誰多少錢。
5.大車與小車
不是說沒有大車小車之分嗎?是依肇事責任分擔了嗎?
經過這兩次車禍,深深覺得還是大車得賠小車。
上一次,我們轎車與機車衝撞,依車禍事故初步研判表來看,
雙方都要負肇事責任,但是在調解過程也不看肇事責任啊!
對方要求多少賠償,我們認為合理就可以簽和解書,
完全是我們要付給對方。
這一次,我騎機車與轎車衝撞,衝撞力道大但幸好我幸運僅討皮肉傷痛, 我自己心裡有數,自己騎車過快也需負擔責任,
但警察並未對我做筆錄,(也好奇怪?)
對方問我需要多少賠償?
這樣感覺我完全不需要負責任?只管對方賠償我就是了。
很奇怪吧?
相反的兩次經驗,真的是大車要賠小車耶!?
謝謝分享心得
這是個很值得省思
我之前也是因為開車不小心讓機車騎士撞上了我 他受傷 但也雙方私下和解 還好對方沒有為難我~~也還好沒去調解 直接付了幾千元就了事了
但是機車騎士撞我的阿 好像就是我要對她負責任啦~
1、車禍當天穿的衣服,若受傷部分嚴重,且雙方調解不成,有時候會是將來上法院的重要參考證據,因此,不建議洗,也不建議馬上丟,至少等到案件無需要的時候,再丟。
2、調解不是法院,調解委員也不一定完全了解「路權」的規定,所以調解委員重要的工作在調「價錢 」,不是在調責任。
3、大車也不一定就要賠小車,只不過,大車往往保護著人,而小車的人容易受傷,就受傷的程度而言,小車往往嚴重許多,依責任比例來計算,最後還是可能大車要賠小車。不過在法院,還是要看「路權」及「責任」,。
4、再補充一點,所謂的「過失傷害」「過失致死」,只在於「有」「無」過失,責任比例,只有在計算民事責任的時候才有意義,在刑事案件部分,責任比例相對不是那麼重要。
關於大車賠小車的定律...我有碰過...
真的覺得好不公平~
有一次開車十字路口右轉....已經都快開進巷子了..
突然有個太太騎機車在我車旁跌倒....我們並沒有碰撞唷...
剛好有警察經過...通知救護車前來...我也有下車看...
太太坐在路邊休息...因為有撞到膝蓋流血...救護車來時她不肯上車..
還一直跟警察說她沒事..後來警察也沒作紀錄就走了..
她就到附近的醫院包紮...我跟著她去看看...
才發現她沒有繳健保錢...必須自費就診...
我就好心幫她付了...後來她說她家人會來接她...我就離開了...
過沒幾天就有一個操流氓口音的男子...
來電說我撞到她阿姨都不聞不問只付了一次醫藥費就不賠錢哦???
我覺得莫明奇妙...我什麼時後撞到人了啊???
她自己跌倒在我車旁的耶....我好心幫她付錢反而變成我撞到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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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次是在我家門外的十字路口...
這次更誇張.....
當時突然下起豪雨外加打雷閃電那種....
經過路口時我先看左右來車..
有台機車停下來讓我先過...當時想說下著大雨..
如果相互讓來讓去也只是讓對方多淋雨而已..
我才先直駛過去的...
這時突然有個學生騎機車..先來個大"雷蟬"....
然後就一路滑行...撞上我車門的右下方...
可能是突然下起雨..他騎的有點快..
緊急煞車..天雨路滑..就雷蟬了..
當時住路口的我親戚們都跑出來看..
趕快把學生扶進去屋子裡去坐...
要我通知車子的保險業務過來處理..
學生從頭到尾都不講話..
後來保險公司就要我先走了..由他們公司出險理賠他的醫藥費及修車費..
我的車門撞凹了...就自認倒楣囉!!
二次的經驗讓我覺得...幸好對方都沒什麼大礙~
不然我真的跳到黃河都洗不清了~~
(原作者於 2010-06-30 15:56:35 重新編輯過)
我母親才倒楣~
她是騎腳踏車被一機車騎士撞到~
母親顱內出血嚴重,GCS為4已經一個月了~
肇事者是低收入且無保險~
問過相關單位說將來即使法院有判決,我們依然仍得不到實質賠償~
現我們只能自行負責費用, 第一天開刀費就要12萬了..
醫院看我們每天都來探望但都未付費用, 態度都很明顯叫我們趕快轉院..
真是人肉鹹鹹,只剩命一條,要的話拿去~
要被撞,千萬不要挑沒有錢的人去撞~
osman真會開玩笑,被撞還要挑有錢的?!哈
如果可以選我當然也要選有錢的!
所以這真的是人的運氣,
我當時是整個人往前飛,
穿越兩個電線桿,
落在無水無尖銳物的水溝"中央"
可見衝擊力道之大及我有多幸運了!
真是感恩!
希望大家還是多注意行車安全,
不怕自己去撞人,而是也要防止別人來撞你才難啊!
順帶一題,我老公都一付自己沒做錯,沒違規,
站的住腳的態度,開車在路上也不閃開車速快或蛇行的車,
只要車禍就是倒楣的道理,他就是聽不下去,
真是氣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