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華為本校(大仁)四技部的大學生,於大二下學期時因期末考試不佳,造成學期學分有2/3不及格,而被學校退學,但小華認為其中某一科應該是任課老師評分錯誤所造成,於是對於學校所為之退學處分不服,試問小華如何保障其權利?
2.某甲因進來經濟不景氣,失業在家,又繳不出健保費,使全家無法獲得健保給付,因此經濟陷入困境,於家中翻閱憲法時,發現憲法第十五條保障人民之生存權及工作權,一方面乃向台北市政府主張基於生存權保障,要求台北市政府補助健保費及日常生活費,另一方面乃以書面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申請一份月新三萬元的工作。試問甲之主張有無理由?
~唉!!我頭很大~
謝謝熱心的媽咪!!
這是哪一科作業呀?太可怕了吧!
1.小華為本校(大仁)四技部的大學生,於大二下學期時因期末考試不佳,造成學期學分有2/3不及格,而被學校退學,但小華認為其中某一科應該是任課老師評分錯誤所造成,於是對於學校所為之退學處分不服,試問小華如何保障其權利?
小華應向學校申請對其所發之退學通知為不服之行政處分
2.幫不上忙啦!拍謝~~
可以申訴,但是只有該科成績會從新計算,如果這科分數有及格,但不及格科目仍然過2/3,還是一樣會被退,因為他不是看分數平均,而是看各科不及格數,之後有些學校會先幫你以自願休學處裡,妳明年還是可以回來從唸,不會真的辦理強制退學 我看過同學被退過,就是這樣去教務處"灰"的
另一個我不知道ㄋㄟ~
這內容好像都跟法律有關,
除非是讀法律的媽咪,否則應該幫不上版媽的忙。
第一題我同學曾真實遇到過,
但她保留了當學期所有該科的作業,
證明她的分數不可能會低於60,
結果那位老師被處分,後來轉到其他學校去了。
自己的作業應該自己想辦法吧,
怎麼還讓姊姊頭大?
以下是我老公的看法
針對第一題
1先提出成績複查
2退學可能是屬行政處分
可向教育部相關部門提出~行政救濟
針對第二題
1無理由
2向台北市政府主張基於生存權保障,要求台北市政府補助健保費及日常生活費~直接申請失業救濟金或中低收入戶補助
3.以書面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申請一份月新三萬元的工作~金額三萬元是從何評估而來,政府所發放的救濟金,是根據全民所得來進行評估,另外,可向勞工委員會申請就業協助等,家庭照顧問題,可向社福處或相關部門尋求協助
我老公不是法律人士
他只是行政消防人員
以上單純只是他的想法
僅供參考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