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為了陳凱倫兒子陳銳因涉及強盜案和妨害自由案,
被士林地檢署起訴並求處九年九個月一事,
陳凱倫在媒體面前涙流滿面,除了表示「養子不教父之過」外,
並表示對於一位剛滿十八歲的年輕人來說求刑太重,
而他心中有許多委屈,會在適當的時機說明。
我也是為人父母者,在此我奉勸全天下的父母:
在孩子三歲以後,不要再叫他「寶貝」!
我知道,在父母或祖父母心裡,永遠將孩子們當做是心肝、是寶貝。
但是「三歲定終身」,一個孩子未來情緒個性的發展,在三歲以後會逐漸定型,
尤其是父母或祖父母如何對待孩子的態度,
會決定孩子到底是一位懂得分享關心他人,或是自私自利的小霸王。
那一天送兒子到醫院的急診室,
在急診室看到兩對父母分別帶他們受傷的兒子和女兒到醫院來,
而處理方式完全不同。
孩子受了傷,做父母的當然緊急不已,
但是看到其中一位孩子在父母面前,以哭鬧大吼大叫方式,
要求父母親先到麥當勞買可樂和漢堡才要打針!
其大吵大鬧而父母親無法對付,最後只好妥協的樣子,令我印象深刻。
另外一對父母,對於孩子害怕打針的無理取鬧,
則是軟中帶硬,連哄帶騙,最後還是順利完成了「任務」。
我從有記憶以來,就不曾是父母或家人的「寶貝」,
所以養成我原本討厭小孩吵鬧、不想生小孩的念頭。
但由於太太視我為「無價之寶」,而且她很愛小孩,
和朋友出去幾乎都替別人免費帶小孩,加上她又對我「緊迫盯人」,
我最後同意生小孩,而且這一生就是兩個。
兒子是我這一生第一個抱的小孩,也是第一個親的小孩。
但是我從來不會在孩子長大後,還要稱呼他是「寶貝」。
因為你的心裡愛他,更必須訓練他在這個現實的社會裡讀書,
未來適應社會,並且和其他人共同競爭。
就像所有的生物一樣,做父母的必須教他們「生存」之道。
有一項科學實驗證實,我們越打從內心關懷孩子們,
越用肢體言語擁抱孩子們,則親子感情越好者,
孩子們為非作歹的機率越低。
但是我們絕對不能「溺愛」孩子們!
你從小任其予取予求,有些父母還包括我們新聞界同業,
動不動為了自己放假日打牌,
就將千元大鈔交給還就讀國小甚至幼稚園的孩子。
你知道嗎?
他從小那麼容易隨便花用這一張千元大鈔,
但是就算他讀到大學畢業,出社會後每個月辛苦工作還得忍受一堆鳥氣
,卻可能只能換得廿幾張這種紙鈔!
廿年前,我在元旦那天跑到一則台北市警察一口氣提報多位流氓的獨家新聞,
其中一位被提報流氓年輕人的媽媽據報趕到分局時,
先是抱怨警察一定是弄錯了,他的孩子那麼乖巧,不可能犯下如此重罪。
等到連孩子都承認了,此時媽媽就開始怪罪孩子的朋友,
因為孩子這麼優秀個性這麼好,「都是被朋友帶壞的」。
在這廿幾年的社會記者生涯裡,「都是被朋友帶壞的」說法聽了太多太多了!
沒有一位為人父母或祖父母者,能夠接受他的孩子就是那麼壞!
我們都那麼疼愛孩子們,但是不能溺壞寵壞他們。
電影「秋決」中的死囚,在殺頭前提出一個請求,
要求死之前再吃一次母親的乳頭,回味一下母親的懷抱。
沒想到當母親答應時,他竟一口咬掉母親的乳頭!
死囚的說法是,如果母親在他年紀小時就好好管教他,
而不是溺愛,今天何至於走到如此絕路?
當然,他自己不學好要做壞事應該負絕大部分責任,
但是父母的縱容,家庭的因素也是影響他變壞的一大原因。
父母的內心中將孩子當寶貝是應該,
但是切忌不要因此而使孩子走上任性的不歸路,反而害了孩子一輩子。
尤其為人父母者,一定要特別注意:
絕對不要因為偏心,對特定孩子太好當成寶貝,
卻對特定孩子吝於付出視如仇敵!
孩子需要父母無私的愛與付出,對孩子們一樣的擁抱和關懷,
才能使孩子在成長過程中不至於因為父母的偏心而有所偏差。
「過與不及」的親情,一樣會創造出悲情的下一代。
------------------------------------------------------
我很喜歡看王瑞德的文章,今天看到這篇文章
覺得這文章很適合有小孩的媽咪爸比看!
小孩的未來是好是壞,我也認為身為父母的我們應該負最大的責任!!
轉貼自:王瑞德與許如瑤的愛情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jw!ublSerSQHUUHFz58.Zs-/article?mid=23373 (網址要全部複製喔!)
(原作者於 2010-03-22 11:04:28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