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師媽咪幫我解答一下
目前懷孕九個月了
常常肚子硬硬的不舒服~尤其是跨下都有種被撐開很痠痛的感覺
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因睡不好精神狀況很差
想要請三.四天病假休息(產前假我想留到快生時跟產假一起請)
問過我們人事
他說可以請~學校也會幫我請代課
但是要大醫院開的診斷證明書(區域醫院以上)
不過我產檢一直都是在一般婦產科診所
那我要特地到大醫院請醫師開診斷證明嗎?
不熟的醫師有那麼好講話嗎?要怎麼說阿
我總覺得要大疾病或一週以上才需要大醫院診斷證明
才請3天小診所的診斷證明無法認可嗎?
謝謝
不會吧~~~~~
我跟你狀況差不多啊~~
不過我跟我人事說我在婦產科生
他說也可以開婦產科的診斷證明
所以我下星期開始請八天病假耶!
人事說3天以上就可以派代啦~
不過他建議我可請醫生因為...故需臥床休息...之類
反正就是可以長到連產假的意思,
而你要請幾天都隨便你啊~
直接請產前假就好了
用個幾天掉 也還好
如請星期四、五、或星期一、二
這樣就有連續4 天了呀
最好不要把產前假放在預產期前請
因為有可能小寶寶提前了到了
那假不就浪費了
除非寶寶真的很準時到喔(我家的是39週+5day)
我就是在預產期前一週請醫生開證明
說不適,要休息
一般醫生都會寫
不過我本來就在大醫院檢查的 所以沒有你說的問題
但是 我們人事也沒有說 一定要在大醫院
每個人事認定都不同吧!!!
病假的證明是否要區域醫院以上開的才算數
我並不清楚
妳可以打給妳們縣市教育主管機關的人事部門問清楚
若是台北市的話,直接打1999市民熱線請他幫妳轉接即可
我也是教師
我把產前假請完後
提早請產假(娩假)
現在的法令規定可以讓娩假在產前提早請
而且不需任何證明
娩假有42天,不包含例假日
我之後要育嬰留職停薪
所以就直接提早請娩假
我是在台北縣任教
我們學校人事也是這樣要求喔
請假3天以上可以派代
但是一定要區域醫院以上
版媽可以請診所醫生介紹區域醫院的醫生
代為開立證明
或直接掛號請醫生開立證明
版媽已經九個月了
醫生應該不會太刁難啦
開立證明時 天數要注意
我們人事是要求要標明需休息幾天
而且從開立證明的隔天算起
第一胎的時候
我是先請14天的是病假
(因為已經下學期了....不用白不用)
接著請8天的產前假
就剛好學期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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