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婦女生育津貼開辦囉!
為感謝婦女懷胎生產之辛勞及迎接小小新市民,副市長林仁益於今(9)日市政會議後宣布,市府將於農曆春節前於99年2月10日起發放婦女生育津貼,每位新生兒6,000元。
99年度市府特別編列婦女生育津貼經費,已於99年2月2日經市議會審議通過,並追溯自99年1月1日起,每胎發放6,000元,只要新生兒父或母設籍並實際居住高雄市滿1年以上,且新生兒戶籍登記於高雄市者,即可領取生育津貼。
市府表示為讓市民以最簡單及方便方式,高興的領取生育津貼,立即感受市府的祝福,將由各區戶政事務所受理申請,市民只要至戶政事務所申報新生兒出生登記,經審核通過即可領取生育津貼,申請人僅須填寫申請表,並攜帶身分證及印章即可,不需再攜帶任何資料,相關戶籍查證,均由戶政事務所同仁協助。如無法親自前往,則須填寫委託書,並攜帶代理人身分證及印章。
社會局長蘇麗瓊表示:申請婦女生育津貼符合下列資格者,可於3個月內提出申請,一、新生兒於9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出生,並於本市完成出生登記者。二、新生兒父母之一方目前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1年以上。針對未婚懷孕婦女之生育津貼,比照公教人員生育補助規定,新生兒之母親如符合資格者即可申請,如不符資格,新生兒生父符合資格,且經生父認領者,亦可申請。
對於已於99年1月1日至2月9日起出生且已辦理出生登記者,社會局亦貼心寄發通知單及申請書,並附上回郵信封,如有需社會局派專人將生育津貼送至府上,可於99年2月28日前將回郵信封寄回,社會局將於3月1日至20日派專人將生育津貼送到家。婦女生育津貼實施計畫及相關申請表件已放置於社會局網頁(http://w5.kcg.gov.tw/socbu/),供市民下載。
相關連結:
生育津貼資訊
發佈日期:2010-02-09~2010-02-28
發佈單位:社會局
最後修改日期:2010-02-09
不知道大家看完的感想是什麼?
像我..看完時我是覺得為什麼生育津貼還有時間限制呢?有很多縣市的生育津貼不是都沒有限制時間嗎?為什麼高雄市還要限9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呢?原本我得知高雄市有生育津貼時很高興..結果一看到申請資格條件整個人簡直就是超悶的..
唉~~算我沒那個運氣吧~!!
希望有媽咪住高雄市然後又是在今年生的趕快去申請吧~!!
其實時間上的限制沒什麼大問題呀!
很多縣市也都是從開辦的時間點開始算起的呀!現在才通過,總不能溯及既往吧。
雖然只是今年一年的時間,明年可行有錢的話,市府還是會繼續辦下去的。
不然版媽繼續加油再生一個。
什麼叫“新生兒父母之一方目前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1年以上”,誰知道是否真的有實際居住滿一年的呀!一堆在外工作的算不算呢?
我今天領到6000現金哦!只要是99/1/1之後出生且設籍高雄市滿1年,寶寶的父或母帶身分證及印章到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就可以領現金6000元,隨到隨辦隨領哦,從出生到領取不可以超過3個月,所以符合資格的媽咪快去辦哦!
看到這消息實在是太開心囉~~~因為我的預產期是99/3/7
所以可以領的到這6000元~~我相信應該還有很多媽嬤不知道這消息
所以我要趕快打電話跟我的好友通知一下囉~~謝謝這位媽咪的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