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規定,年滿15歲以上,60歲以下,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之勞工,應以其所屬本業職業工會為投保單位申報參加勞工保險。又所稱無一定雇主之勞工,係指經常於3個月內受僱於2個以上不同之雇主,其工作機會、工作時間、工作量、工作場所、工作報酬不固定者;所稱自營作業者,指獨立從事勞動或技藝工作,獲致報酬,且未僱用有酬人員幫同工作者。投保單位故意為不合規定之人員辦理參加保險手續,本局將依法取消該被保險人之資格,已繳之保險費不予退還。
前述有關加保相關規定,含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6條、第24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1條,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bli.gov.tw)之「法令規章」專區查詢參閱。"
以上資料為勞保局回覆"家庭主婦投保職業工會"的回函.~
不行這樣講啦!沒有從事那行卻保他家工會勞保,這就是假勞工行為
如果有什麼理賠還是什麼申請,被查到你什麼都拿不到
現在漁保被查出很多假漁工,勞保也是有假勞工-----自己的福利不要這樣輕乎,也是要花錢加保的,沒必要拿以後的勞工年金開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