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自家公司上班
公司97年至98上半年度
因為景氣關係 工作一直都偏少
由於員工都是做了多年的老員工
所以當時都沒有做裁員的動作
取得公司員工配合
以輪休方式減少人事支出
曾經一個月只上班8天
還好員工們都不埋怨
也苦撐到98年下半年度
景氣稍有復甦 工作漸多
一開始還曾一個星期上班6天
5個晚上加班
其實工作少時
因為我們也不過就小公司
如果有要請假
我們大多不刁難
唯一希望的就是
如果需要加班時能盡力配合
結果有一個歐巴桑
不知道是不是無薪假放到爽起來
當公司已經開始忙後
需要加班她不配合
OK 加班內容跟他原來做的不同部門(但基本上做的是大同小異)
所以她不想加班 那算了
結果其他員工(包括我堂姊)問他 他居說因為我沒叫他加班
10月吧! 大家正忙
她居然突然跟我說要請一個星期假(因為要去玩)
我就得從其他部門調人過來代替他
OK 偶爾一次出國 可能他報名時公司工作還少 原諒他吧!
她大姐12月又來一次 而且一樣前一天才通知我
(她都藉口說她早跟我堂姐講 問題是她不知道我才掌管人事調度嗎?)
我真的很不高興
此外還常有人跟我抱怨
明明他一個人就做的來的工作
她就非要多一個人來幫她
還跟我堂姐說的她有多可憐
剛剛我去交代她明天一早的工作
她居然又跟我說
我明天不一定會來喔
我可能會跟我老公出去
又是說她又跟我堂姐講了
我真的快氣爆了
我真的超想FIRE她的
要不是想說在苦的時候人家都有支持
真的不知該如何開口FIRE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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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不互相的員工,實在是很無奈,不是祇有勞工會遇到慣老闆,老闆也會遇到無良員工,以前都會考慮員工的心情及處境,看不慣也是默默吞下去
但久而久之領悟出一個道理,為什麼我付薪水,還要受氣,反正一切依法行政,資遣就付資譴費,通報資譴,一樣是付錢,為何不讓自己日子好過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