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7.1衛生署新規定...
所有保健.營養補充品不可以印衛生署字號
粉末狀:不需要衛生署檢驗
膠囊.顆粒:需經過衛生署認證
只要不是藥品,所有食品都不需檢驗,
但衛生署仍會隨時抽驗
台灣衛生署改變了產品註冊的相關規定,
他們不再允許將許可字號打在包裝上或瓶子上,
因為太多違法業者將虛構的字號打在包裝上
3樓媽咪我也不相信藥師推薦的東西
因為那產品利潤最高
只是有研究的跟我說不要長時間吃那等滲透液的東西
但我還是有在吃
因為我覺得如果吃的吸收好一點
比吃其他的營養品有效
錢也 花的值得
我沒有任何感覺
吃心安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