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96年5月23日有了這條討厭的法令之後,對恨不得離開對方欺負的單親媽媽來說,真的好不公平。
很多媽媽為了爭監護權,打了很久的官司,花了很多無辜的冤枉錢。
即使母親擁有監護權,竟然也不能自己到戶政事務所去辦理改姓??
這是什麼樣子的道理?對我們這些單親媽媽來說,我們的權利在哪裡???
竟然還要父親本人親自到場簽字同意才准辦理??他不同意就要上法院去寫狀纸?搞的雙方家人都難看??即使寫了狀纸還要經過對方同意看能不能換姓??還要提出對孩子有什麼不利影響??
諸如此類的條例,很沒道理。
一般人都看的出來,不用提出那些證明或證據,就可以很清楚知道為什麼對孩子不利啊??小孩子的未來,學校生活,別人的異樣眼光,就只因為她的姓跟媽媽的不一樣??
我的例子,對方沒有扶養過孩子,連看也沒有來看過,也丟了債務,也完全沒有給過我一毛錢,為了能離開他,我自己還債務,自己扶養小孩。
寫了協議書上的扶養費,他不履行我也無所謂,我就是不想上法院,
為什麼一定要寫狀纸才能保障我的權利??
很多單親媽媽,已經變成要自己獨立努力工作的扶養小孩之外,有很多額外要支出的費用了,像我已經夠省了,還要跑法院去申請東申請西??
婦女協會網站這麼多,抗議也無效又很薄弱,法律根本不保護單親媽媽。
對我們不幸的單親媽媽而言,還要走多少坎坷的路?
自己娘家的人都已經仁慈義盡的收留了我跟小孩,就連辦個單親補助也囉哩八嗦的要準備很多資料??
很多的血淚心酸,很多的單親媽媽都在淌血,法律無情的製造這麼多不公平,又怎能為平民百姓做到更完善一點的安穩生活??
覺得同意的媽媽,幫我推推吧~
我現在只有改姓的問題很難走,麻煩覺得同意的媽咪來連署吧~~
就像我大妹的婆婆,老公年輕不負責,把錢花光還不回家。
大妹的婆婆一路一個人照顧兩個孩子長大,孩子不想跟爸爸姓都不行。
因為孩子都不認為那是他們的爸爸。
越改越後退,這明明就是在幫男人嘛!
什麼男女平等,還不是男性社會。
目前如果小孩生出來跟媽媽姓,永遠可以改跟爸爸姓。
但如果一開始和爸爸姓,就不能改和媽媽姓。
(離婚後,小孩小除外…)
都很不公平。
是阿...就一個遲疑,連改都沒辦法改.
明明小孩就是我在養,為什麼不能用我的姓.
我好討厭別人叫我們家小孩連名帶姓的叫.就是不喜歡那個姓名.
我不想在和他們家有任何牽扯,一碰上就讓我心煩.
昨天我去問戶政事務所,
他說不管小孩子成年滿20歲或未成年都要經過父親簽字同意,
才可以換姓..
如果父親不同意就上法院寫狀纸,我一聽就傻了..
他根本連人都不想讓我找到了,因為他跟他媽欠我們家很多錢,
連我家的親戚都被拖累,關係變的很不好,一開始就說不換姓了,
也不養小孩了,我就是討厭上法院,因為我覺得事情並沒有這麼嚴重。
只是換個姓而已,為什麼不能像之前的法定一樣保障單親媽媽??
之前的法令只要監護權在母親這邊,只要帶身分證跟印章還有戶口名簿就可以簡單換姓,也不用經過對方的同意。
為什麼一定要寫狀纸去法院,還要經過他們同意,才可以換姓??
如果等到孩子大了,他爸早就不知道有幾個小孩了吧..
如果對方真的有心,就不用採取法律途徑了,不是嗎??
為什麼不能讓擁有監護權的媽媽決定,真的太不公平了..
而且我的小孩是96年5月23日之前出生的,當時根本還不知道出生登記時,父親的姓一旦冠上去就不能做更改。
也沒有什麼約定合約,為什麼不能讓我的小孩改我的姓??
他們對這個小孩根本連看都沒有來看,躲都來不及了,
為什麼不能改姓,還要跑去寫狀纸??
我對處理事情的流程順序都很清楚,但我就是不想跑法院,把雙方家庭最基本的人情搞壞,一點意義都沒有。
並不是對她們好,而是我真的很討厭因為上法院去訴請而把太多事情變的更複雜化。
我真的工作的很忙,一個月才休兩天,還要配合公司,就是拼命賺錢養小孩,趁小孩還小還沒上學,先趕快把債務釐清,政府機關以為養小孩很容易嗎??
健保有的疫苗還要自費,每次都花好幾千元,也都是我娘家的人幫我,
還有很多生活費支出什麼的,我過年連一件衣服都沒有買,小孩衣服都撿人家的較多,難道這樣的我還不能幫小孩決定什麼??
只是換個姓,需要這麼麻煩嗎??
政府是豬腦...
不是在努力保衛老蔣,就是在努力說自己老婆發燒住院,好可憐!
要是可以跟孩子的爸好好協商....幹麻還離婚??
就是沒有辦法相處才離的呀! 厚! 歸他們一個一個都是高學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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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來也不知道有這個法令..
以為只要離婚..要到了監護權..
就可以真的日子好過一點..
也可以自己幫小孩決定一切..
結果現在又遇到"約定換姓"的這個瓶頸..
讓我真的覺得對獨自扶養小孩的單親媽媽好不公平..
非常的不公平..
雖然只是一個名字,但我真的不想以後小孩子要上學了..
連老師跟同學都搞不清楚我是" X 媽媽.."或者是" X 太太.."
那對小孩跟當母親的人來說,是一件很困擾的事情,因為每講一次
"我是單親媽媽"就要傷痛一次,因為好奇的婆婆媽媽很多,從我分居到離婚才幾個月的時間,光要提那些往事,一輩子都被冠上是個陰影。
這樣對孩子的未來,一定會出問題。
我們再辛苦的時候..
誰看到我們在掉眼淚...
超同意~~~!
這對女性根本沒保障!
對方連人不見了,也沒負起養育責任(不出錢、不盡任何責任)
可是卻要孩子跟對方姓…
我們一點權力都沒有 真的太誇張了
我真的好想改姓~~~ 我不想跟對方再牽連一點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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