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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持家.愛自己
幾個月前和某位媽咪換了尿布
那個媽媽換給我的是一百片的試用包
雖然上面標示保存期限有三年
不過是2004年9月製造的
當時換來我也沒想過要拆開來看
沒想到現在要開給妹妹用
發現都受潮了
我跟那位媽咪反應
她把責任推卸得一乾二淨
說我換來也好一陣子
錯在我當時沒立即打開來看
而且因為是試用包
尿布公司根本不會理會賠償補換
我想試用包的保存期限應該沒辦法像上面標示的可放三年
提醒各位媽咪注意
有試用包要趕快用完
不要擺了很久還換給別人
即使送人 也沒人敢給寶寶用
有了這次慘痛教訓
也讓我對人性有更深刻的體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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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小蟲的媽媽 :
應該不是我這邊的問題!
我那段時間也和其他媽咪交換尿布
現在打開來都還可以用
就只有跟那位媽咪換的那批有問題!
現在跟她反應
我也沒要她負全責
跟她說至少也要負起一半責任
她就推得一乾二淨
讓我看了真的很嘔
這種媽咪真的可以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嗎?!
交換總數約一百片
就這樣全部報銷掉!!!
(原作者於 2006-12-23 01:51:28 重新編輯過)
TO 均均寶貝の麻麻
是的
那種情形就是受潮
不要再給寶寶用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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