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發表想法很好啊
親子網站的爸媽都可以留言
上班的爸爸可以留言
當然當貴婦的媽媽更可以留言^_^
男女的想法確實大相逕庭
只不過太過玫瑰瞳鈴眼的劇情會讓我看了鼻血直流
很多媽媽很富有想像力
好啦 帥爸爸不要再跟外面的女人糾纏不清了,你老婆不會生氣喔?
林奕含事件我先生只說當老師(又已婚)不應該,其他的不評論。
他們公司又有人有厭世傾向,家中長輩欠債… 躲債… 反正就是警察找到公司來了… 公司老人還第一次遇到部屬私事 警察找上門。老人說,這種事我們都不是專業,交給專業處理…
妳要知道,這世界上,只有同樣做著『全職媽媽』這個工作的人才會懂妳,請不要再奢望妳的抱怨他人會懂,再多的抱怨,妳只會換來他人的一句 "妳就是貴婦命" 說難聽一點,貴妳媽個頭!---Miss Cat (某位專欄媽媽寫的)
<身為男性,我感謝我的老婆,不用上班的媽媽辛苦了。>
絳朱草, 會不會太過份, 就說不是, 為何一直追著跑, 有證據再來說, 可以請babyhome網管來查, 沒在怕的,
還是絳朱草願意提告, 我在這聲明不是, 不是, 不是!!!
白紙黑字, 也願意負法律責任!
絳朱草妳做的到白紙黑字, 願意負法律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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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杯茶 消消氣
說到法律責任那可真是不可承受之輕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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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證據再講, 要不憑什麼網路霸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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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 冤枉啊
人不是我殺的
小的何時網路霸凌別人
不知我在哪一段話說(或推論)nctu123=NTU543
PS(幾天沒來房子蓋的這麼高了 差點漏掉了)
影集──漢娜的遺言 13 Reasons Why <給青少年的一封殘酷短信>
1-2天沒看 有點看無
主題換成
不用上班的媽媽 ?
我覺得這個詞算中肯,
不過有幾個男人供得起老婆不需要上班賺錢一同分擔家計,
讓她整天閒閒沒事,茶來伸手飯來張口
雖然這類媽媽在大新竹區域還不少,不用做家事也沒上班沒帶小孩沒創業
學歷高高擺好看的媽媽群很多。
還要辛苦出來賣笑的媽媽?
有時人在江湖(需要負擔家計、自我成就、公務員身分、出來交朋友) 身不由己,也沒辦法
註定蠟燭多頭燒,要工作 也要兼顧家庭還要負責張羅飲食、家事、關心子女學習狀況,
有這樣的老婆,真的蠻不錯的,我也很羨慕她的先生。
在家帶小孩的貴婦?
我看到 很多沒上班的媽媽都不需要親自帶小孩 送托嬰 或請保母,
貴婦哪需要自己帶,血拼都沒時間了
看似血拼,普遍她們法律與財務金融實務經驗都很強。
全職媽媽
能陪孩子一起成長,就是最大的滿足,
如果做不來,不喜歡就換手(送托嬰)回去職場工作就好,
很多全職媽媽 把孩子帶得很好,也搞一大堆副業(出書、投資、寫部落格賣錢、在飯店開廚藝教學)
每個人對創傷的心理防衛機制都不同,把自己投射在受害人的情境做解讀並不準確… 我認為會把錯全怪罪到對方行為的人,或許比較不容易有創傷後症候群 但是個性內斂凡事自我要求的人,就是錯全不在自己,也要自責到向加害人道歉
Jessy發表於2017-05-19 17:06:35在第656樓我對林奕含口述「這是一個女孩愛上誘姦犯」的看法,認為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心理防衛機制,而不是辯護律師所導向師生戀的脫罪之辭。這種病態心理可以參考維基說明: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英語:Stockholm syndrome;瑞典語:Stockholmssyndromet)又稱為人質情結、人質症候群,是一種心理學現象,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對於加害者產生情感加害者,認同加害者的某些觀點和想法,甚至反過來幫助加害者的一種情結。這些情感被認為是不理性的、濫用同理心。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可以被看作是一種創傷羈絆,不一定只發生在人質身上,只要加害者對被害者實施騷擾,都可能使被害者對加害者產生強烈的情感 。根據弗洛伊德的理論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是一種自我防衛機制,當受害者相信加害者的想法時,他們會覺得自己不再受到威脅]。」
「而此特徵的產生,可能與受虐待婦女症候群有關,即如果婦女長時間受到BDSM、SM,集體虐待,性侵害等,也會產生此心理。」
對照於房思琪在日記里寫道:
「我要愛上他。你愛的人要對你做什麼都可以,不是嗎?思想是一種多麼偉大的東西!我是從前的我的贗品。我要愛老師,否則我太痛苦了。」
此外,網友站在「無罪推定原則」的立場去支持加害人師生戀的說詞,卻忽視對受害者的專業心理分析,我覺得有不符社會正義的感受。
不管用什麼名詞形容後來的關係,都不影響早先“有否違反意願”的事實。
假設一對男女後來在一起,也不會讓先前是否發生侵害的事實變得可接受,頂多讓受害方不再追究。所以討論 “後來是不是變成師生戀” 或 “可否接受師生戀” 會讓真正的意願問題失焦。
創傷由何而來。
花點時間看臉書與blog把資訊補齊大概就有結論。
http://www.storm.mg/article/269725 轉貼: 台大歷史系授 吳展良觀點:林奕含的救贖 若加害者不能得到懲罰,那麼受害者將被迫承擔所有生命中的錯誤。 沒有正義,如何能夠平復受害者永遠揮之不去的罪惡感?
Sakura ma發表於2017-05-23 10:30:21在第704樓看看現在就知道
林奕含當初沒有在答應陳星的美術館邀約....被帶去小公寓性侵得逞那天
第一時間去驗傷
第一時間去保留證據採集DNA
----------------就註定了今天的結果........即使她沒有自殺.....也是今天的結果
這篇寫得還算有良知
比風傳媒刊出的另一篇蘇文俊律師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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