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我奶奶在很久以前買了一棟房子登記在我爸的名下(奶奶也是在市場賣東西賺錢加上那個年代房子沒有很貴才有辦法買),但因為姨婆家境更不好所以奶奶就把那間房子免費給姨婆一家住,一住就30幾年,從來都沒收過房租,而且這30幾年所有的稅都是我爸在繳,房子和地的所有權狀也在我爸那裡。
我奶奶和姨婆、姨丈公也都過世好多年,他們的小孩(4個)也都成家立業,但有一個還住在那間房子。爸爸覺得自己年紀大了,記憶力減退想處理那間房子,把房子收回來給兒子,所以跟那些親戚說想拿回房子,我們沒有要他們馬上搬家,媽媽還說1~2年也沒關係,他們可以慢慢找房子。
結果換來他們寄存證信函來說:他因繼承取得所有權,合法占有我們無法要求他搬遷。快一個月了,而我們也沒反駁,也算默認了。
請問,所有權狀是我爸的名字,也在我爸那,每年的稅也是我爸繳,真的會變成他們的嗎?我們該怎麼做?
這種事情不要拖,快點去處理,花點錢請個律師吧,他們佔不住腳的.
我夫家也有類似的情況,沒人去理,結果拖到長輩過逝,造成底下一堆繼承者很困擾,現在也在打官司
趁著房屋所有人還在世,還是快點處理吧,有些人比較愚直,顧念著情面,遲遲不肯有所動作,反而造成後繼者的困擾.
人家擺明要罷佔了,你家竟沒有任何的動作?真不知道在想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