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難給妳什麼建議, 因為妳不找的話, 這變成妳這輩子最大的遺憾.
但妳自己也要有心理準備, 就像妳講的, 若妳很感動於找到他們,
但他們不理妳, 妳該怎麼辦?
而且妳現在成年了, 妳忽然出現, 妳對妳的兄弟姊妹來說等於是陌生人,
他們會不會想妳以後要不要跟他們分家產的問題, (我想好遠啊)
妳也是要先想一下.
建議你把找或不找的理由列出來,然後問問自己要什麼?
在這思考過程中,也許你會找到鼓起勇氣的意義,也或許會找到想要圓夢的初發心,更也許能拿捏出到時候見面時的分寸與話題。
而不過,也許你也不盡然要一次都見到全部的人。如果只是連絡上其中一個,或許是你最想見的那一個,先約出來碰面或者電話上聊一聊,再去想第二步會不會好一點呢?
1.是前任生小孩嗎(看自己父親不用偷偷摸摸)即使是分產。本來就是妳的權益。
2.還是非婚生子女,有已有認領認養相關程序。如上。
若沒有挑明講 我來看人。 若有疑慮我自願簽結書放棄 即使身分有變更成繼承人之一。
3.若只是說失聯超久的親人....妳合法身份 像探望。尊重對方能給探望的時間
想去就去。別人愛怎麼想也只能隨他。
(原作者於 2016-09-06 15:08:26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