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財產就是夫妻各一半,不管男方或女方有沒有工作.不管婚後的貸款是誰繳的,家庭主婦沒工作也一樣可以分得一半.
JIN發表於2016-06-15 23:44:57
http://book.law119.com.tw/viewlawbook_people.asp?idno=1013&aklink=%BA%EB%BF%EF%AE%D1%BAK
並非"所有"財產都是一人一半的............
4.如果夫妻的財產,是因為繼承、無償取得(譬如贈與)的財產或慰撫金,依照法律的規定,可以不用分配。且此所謂「無償取得」,尚包括夫妻間的贈與,應予注意。
5.如果平均分配有顯失公平的情形,譬如請求分配之人不務正業或有浪費財產的情形,於財產的增加並無貢獻心力,也不能讓其坐享其成,被請求分配的人可以請求法院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借提請問,若當初頭期款是公婆出的(婚後買的),房子也登記在丈夫名下,貸款也丈夫繳,妻子是家庭主婦,那妻子可以分嗎?我的想法是賣房子後,扣掉公婆的頭期款,剩下的部分夫妻在平分,這樣對嗎?
借提請問,若當初頭期款是公婆出的(婚後買的),房子也登記在丈夫名下,貸款也丈夫繳,妻子是家庭主婦,那妻子可以分嗎?我的想法是賣房子後,扣掉公婆的頭期款,剩下的部分夫妻在平分,這樣對嗎?
summer time發表於2016-06-18 16:35:16
理論上是這樣沒錯 但是 實務上 如果他把房子賣了 或是去做債權設定給別人
老婆要分到 也是有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