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問大家我目前的狀況
(目前是育嬰留停2個月而已)
目前請育嬰留停6個月
「自己帶大寶所以比較難常常和大家line聊天」
且已經懷有二寶,二寶預產期在育嬰留停結束回去上班的2週後,公司已經跟我說清楚
方案一.現在回去上班到生產才會給付產假兩個月薪資
方案二.現在繼續育嬰留停時間到,在繼續無薪的留職停薪2個月
因為我查到的勞工資料,我是有權益根據法令來請求公司給予產假薪資,很想為自己爭取,但因為我會進這家公司是我姐姐介紹我進去上班的,我姐姐她目前也正在職,
所以若我真的用法令向公司請求產假薪資,我姐會被公司同事說話,主管對我的印象也會變很不好,之後我也有可能無法回去上班,
若是妳會放棄自己的權益嗎?
該如何跟主管爭取呀?苦惱
依法不只可請領產假薪資,還可繼續辦留職停薪領6個月的育嬰留停津貼。
是我的話會據理力爭,一切按照法律走,但下一胎留職停薪後就直接離職。
不用去管你姐姐難做人,一開始大家一定會七嘴八舌,等你離職後久了就會被淡忘。